2009年1月16日星期五

《金瓶梅》笔记之一

1、越爱,越淫荡之一

  男女间的事情,如果没有爱做遮掩,则难免都要被视为淫荡。比如潘金莲,当西门庆因为迎娶潘玉楼而一个月没去找她的时候,她当时的对西门庆的思念,何尝不可以被视为爱呢?但于当时的中国人而言,女人的一切对男人的思念,都只能被视为淫荡,而不是爱。我不太能理解当时的中国人,因为以中国的传统论,汉代时也已经有了乐府,有了古诗十九首,更早的,战国时就已经有了《诗三百》,近一点,唐宋时也有很多的艳诗淫词,明代时也有很多的民间小曲(不过民间小曲大约不算,反倒是应该做为淫的证据),总之至少在文人的心目中,他们是很清楚女人也有爱的。只是在《金瓶梅》里面,我却看不到爱,在作者笔下,一切的与男女有关的行径,只有一个字,“淫”。但那些吹箫,那些春药,那些器具,现在又算什么呢?只要我说,我爱你,所有这一切都可以不再被视为淫荡,而应该被视为爱的证明,而且爱的程度,正与淫荡的程度成正比。如果以此论,则《金瓶梅》中最爱西门庆的,必定是潘金莲了。可惜她生在了那时,所以被视为淫娃,如果她生在现在,或许竟要被视为情圣。

2、越爱,越淫荡之二

  爱是不是一定要被限定为单对单的呢?或者说,我是不是一次只能爱一个人,而你也同样如此?当潘金莲因为西门庆梳拢李桂姐月余不回家而偷人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她当时已经不再思念或者说爱着西门庆了呢?或者反过来说,当西门庆不断地取妾,不断地嫖妓,把潘金莲丢在空闺里,让她孤单欲死的时候,他是不是就已经不再爱着潘金莲了呢?或许我们竟可以反过来看,当我们为了对方坚守的时候,这亦未尝不可被看做是一种爱的证明,但是如果我们因为无法忍受欲火的焚烧而出去找别的男人或者女人的时候,反倒竟是一种更强烈的爱的证明,因为我们之所以竟然能够坚守,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意志有多么的坚定,而仅仅是因为我们爱得还不够。因此当潘金莲终于因为无法忍受而偷人的时候,我想,啊,她竟然是如此地爱着西门庆呢!比所有的人,都更爱他。
  而西门庆到底是不是爱着潘金莲呢?我不知道。在我的下意识中,我以为他是爱的,或者总有一天会爱的。

2 条评论:

匿名 说...

老兄文章有见地。----橡皮虫

匿名 说...

爱和欲纯然是两回事
欲是索求,爱是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