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

《明清社会性爱风气》读后感两篇


一、相公

  之前有一件事情一直不解,就是教育部在制定“京剧进中小学课堂”的剧目的时候,为什么以样板戏为主,最近看《明清社会性爱风气》的同性恋部分,突然找到一个可能的答案。
  “相公”这个词原本是对读书人的尊称,大概在清初的时候,演变为对伶旦的称呼。本书第四章第四节,对清代的相公做了详细的描述,其中道:“……当时在京中就有四喜、三庆、春台、和春四大名班。但实事求是地说,戏曲的这种繁盛状态首先并非出自人们对艺术的热衷而是与清代社会‘酷重男色’的风气相辅相成的。这个时期所涌现的大量的戏曲品评著作,都是专议旦角,不及生净,对旦角亦首重其色、艺则次之,因而清代汗牛充栋般的品伶之著读来多如明代品妓的花谱,与艺术几乎无关。”
  当时的相公又有私寓制,是有一定名气的伶旦才有的一种营业方式,本书转引《侧帽馀谈》道:“皆是门外挂小牌,镂金为字,曰某某堂,或署名其下。门内悬大门灯笼一。金乌西坠,绛蜡高燃,灯用明角以别妓馆。过其门无须问讯,望而知为姝子之庐矣。”又引《春明梦录》叙馆内环境及行事:“因下处甚清雅,夏则清簟疏帘,可以观奕(原文如此,似应为弈),冰碗冰盆,尤可供雪藕浮瓜之便。冬则围炉赏雪,一室烘烘,饶座唐花,清香扑鼻,入其中,皆有乐而忘返之意。像姑或工画、或知书、或谈时事、或熟掌故,各有一长,故学士文人皆乐与游,不仅以顾曲为赏音也。”“像姑”是对相公的俗称,其意为“像女人”。看《春明梦录》这一段,似乎文人雅士们去找相公不过是吃吃喝喝,谈些八卦罢了,但其实相公们是还要提供性服务的,“戏园附近酒楼上往往还附设暗室和床褥,以供狎伶的客人使用”。
  这种私寓制其实无异于妓馆,不过提供服务之性工作者不是女性而是男性罢了。本书又称京城有名之妓院一条街八大胡同,其实不过是供俗人取乐之处,仍是《春明梦录》:“妓寮在前门外八大胡同,麇集一隅,地极湫秽,稍自爱者绝不敢往。”当时的有钱人多好男风而不喜女妓,《金壶遯墨》道:“京师宴集,非优伶不欢,而甚鄙女妓。士有出入妓院者,众皆讪之。结纳雏伶,则扬扬得意,自鸣于人,以为某郎负盛名,乃独厚我。”
  迟至民国元年四月,名伶田际云(艺名响九霄)倡议之下,私寓制才得以废除。另外还有一个,是旦角之采跷以装小脚,则是因梅兰芳的倡议才废除的。
  这样看来教育部之对剧目的选择自必也是经过深谋远虑的,一方面要弘扬民族(不是中华民族,是汉民族)文化,另一方面又不能把同性恋的习气弄到中学生的课堂里去,自然只好以选择样板戏最佳,一方面没有宣扬同性恋之虞,另一方面还可以向中学生们灌输爱国爱党之思想,一箭而双雕,何乐而不为?只是样板戏是否足够称得上传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另外还想到上期《南方周末》提到的诗人杨键,他崇拜陶渊明而提倡回归到中国的传统中去,陶渊明已经如鲁迅所说,并非一味的静美,也有金刚怒目的时候,不知道诗人杨键是否也喜欢金刚怒目的陶渊明,而每次一提到中国之传统,我都有些茫然,究竟什么才是中国的传统呢?天人合一么?还是如明清这样的同性恋呢?或者同性恋竟也是天人合一之一种?我不反对传统,但传统也分很多种很多部分很多细节,茫茫然地说回到传统,不免要让我觉得你要么太愚蠢,要么就是别有用心。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刺目的校对错误,就是“袁枚”一律地印成了“袁牧”,不知道责编因此被扣了多少钱。另外袁枚也是喜欢男风的,我在这里这样说只是提到一个事实,无关人品。但是教育部既要鼓吹传统推广京戏,又不告诉中学生这京戏里也曾经有同性恋,甚至还有意地隐瞒,我就觉得这里是有人品问题的了,至于宣扬要回归传统的人,也最好确定一下是要回归到明清呢?唐宋呢?两汉呢?还是战国呢?要知道这些时代之中国,其实都大不相同的。

二、中国,一个古怪的国度!

  假设你是一个意大利人,在十七世纪来到中国,这个国家表面优雅、骄傲,人民生活富足,语言精练而美丽,音乐、绘画、诗歌等等艺术都十分发达,但同时你又发现在这个国家的上层盛行同性恋(这种同性恋与现代意义的同性恋不太一样,当时的同性恋者多是双性恋,而且攻和受的社会地位是完全不同的),读书人以狎戏娈童为风雅(这些娈童大多在十四到二十岁之间,以现在的观点看很多人当时都是强奸幼童),男人以娇柔为美,喜欢傅粉涂唇(有史料证明张居正上朝时常常傅粉),女人则以小脚为美,从三、四岁就开始缠脚,往往把脚缠得只有三寸大小,那么你一定会感到无比的惊讶。
  但当时的中国人对这种古怪的状况没有丝毫的自觉,反倒以为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有文人通过牵强的考证证明缠足起源于远古,但实际上这种陋俗是从北宋中晚期才兴起的,很明显和理教的兴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缠足这件事情,如果有谁愿意对其进行细心的研究并将其考证到的一切写成文字并出书,则这本书很有可能会像马苏第的《黄金草原》或者希罗多德的《历史》那样成为史诗,不过这史诗里除了悲壮之外恐怕还会有很强烈的讽刺。
  中国男人把女人的脚缠起来,最初的目的不过是不想让她们随便外出而如果要外出的话又只能乘轿罢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很早之前就有,但是把女人的所谓的贞洁推至变态的高度,则是理教盛行时才有的事情,虚伪的男人们义正辞严地把女人的脚缠成只有三寸大小,其实不过是想把女人变成男人的私有财产隐藏在内室中,以保证家族血统的纯正。但之后的很多事情,仅凭逻辑上的推论,都可以证明与缠足有关。
  同性恋:缠足使女人无法外出,不能进行劳作,身体瘦弱,道德上的限制又使女人除了女红之外不能学习更多的技术,更遑论做诗弹琴等等艺术活动了,明朝时开始禁止官员嫖妓,虽然不可能完全禁绝,但效果肯定是存在的,所有这一切都把男人的爱意推向男性,当然一开始表现出来的只是肉欲,但很快爱情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在当时相对于女性,男性具有更健康的身体,更丰富的见识,只要稍加调教,比如通过敷药使他们的皮肤更白皙,通过训练使他们的举止更像女人,则男性的情感不约而同地大范围地转向同性是很正常的。
  戏曲:男性是戏曲主要的观赏者,并且戏曲业所需要的资金大多也来自男性,因为理教的限制,戏曲的表演者不可能是女性,则戏曲表演者为了适应当时男性的需求,越来越女性化也就是大势所趋,到后来甚至出现了为了装小脚而踩高跷甚至如女性一般缠足的情况,更甚的是,当这些由男性假扮的女性充斥于戏剧舞台的时候,人们已经没有办法接受真正的女性表演者了,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男性比那些女性更具有女性美。
  审美:一旦同性恋以及戏曲中的男扮女装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则所有人的审美观都要随之而改变,开始只以这种女性化的美要求受的一方,但很快攻的一方也被同化了,这是一件极具讽制意味的事,在一个岐视女性的社会中,所有的男性都以长得像女性为美,对一个刚刚进入此社会的异乡人来说这种现象必定是不可理解的,只有通览了此社会之历史,才会发现现实之吊诡。
  理念的力量:朱熹在开始构思其哲学与伦理体系的时候,必定不会想到这一体系会使中国几乎所有的读书人都变成双性恋甚至同性恋,但对于一个其组成部分可以被约略地看成是无限同时每一部分又都有主观能动性的社会而言,任何理论都可以迅速地被推导至其逻辑上的终点,如果每一部分都信仰不同的理论,则因为各组成部分的相互抵销,这种逻辑终点不会到来或其到来将会被推到无限迟,而如果这种理论被扩大化到全体,则这终点的到来可能只需要几十年或几年,而在互联网社会里,这种终点的到来可能只需要几天。这种事情实际上一直在发生,希特勒终于把尼采的理论推导为法西斯,毛泽东终于把共产主义的理论推导到大跃进,而在当时的人看来,这所有的一切都如此的正常、合理、天经地义,正如中国历史上之缠足一样,但是可能仅仅过了几十年或几年,所有的一切又都变得不可思议且无法忍受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并非只有中国才是一个古怪的国度,假设你是一个中国人,在十七世纪到意大利去,你必定也会认为,意大利是一个古怪的国度,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时时持有这种信念,即我们现在所坚持的一切,可能在别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所以时时进行某种穿越时空的反照也就成为必须的了。

此书的PDF可在此下到:明清社会性爱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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